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 金融发展综合项目

综合项目 的整体目标

提升金融业规划,监管和促进部门的机构有效性。
其中金融监管部门包括银监会,央行和国资委。

金融业促进部门包括中介机构,如产权交易中心, 培训机构,金融组织和咨询公司等。
组成部门 小额信贷和农村金融改革 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起止时间 11/2005—04/2010 01/2007-12/2009
项目目标 金融行业的监管机构和中介机构有效改组和提升中国农村金融业的发展 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透明, 公开,并得到独立中介机构的支持。
德方资金 350 万欧元 250万欧元

项目主要执行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地点 北京, 五个试点省份/自治区(四川,陕西,山西,贵州,内蒙古) 北京, 天津
项目重点

小额信贷机构的法律框架

培训小额信贷行业的相关中介机构

培训小额信贷机构的管理和工作人员

全国统一的产权交易的法律框架

建立审计机制提高透明度

培育独立市场参与者和企业兼并的中介机构
合作伙伴组织   天津市政府,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国资委, 北方共同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