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伙伴

中国人民银行是小额信贷和农村金融改革项目的主要执行伙伴
1948年,中国人民银行合并组成。1983年开始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2003年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从人民银行分出的一个独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对银行的管理和监督。
德国技术合作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合作执行小额信贷和农村金融发展项目。
人民银行研究局2006年开始负责5省(区)的小额信贷公司试点项目,小额信贷公司是专门只贷不存的小额信贷机构。
更多信息,请浏览人民银行网站
我们与内蒙古金融办公室在省的层面上开展合作。内蒙古金融办公室建于2003年,直接由省政府领导,主要负责执行全国范围内的相关政策和监管当地金融发展。